2月4日,国土资源部网站发布《关于下达2016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第一批稀土矿(稀土氧化物REO)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52500吨,其中离子型(以中重稀土为主)稀土矿指标8950吨,岩矿型(轻)稀土矿指标43550吨。
2016年度第一批稀土矿由9个省(区)开采,其中岩矿型稀土(轻)开采总量为43550吨,占总开采量的83%;内蒙古开采指标为29750吨,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采;山东省开采指标1300吨,由山东微山湖稀土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开采;四川省开采指标12500吨。离子型稀土(以中重为主)开采指标共计8950吨;其中福建省开采指标为1000吨;江西省4500吨开采指标中有3990吨由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开采;湖南省开采指标1000吨,由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开采;广东省开采指标1100吨;广西省1250吨开采指标中有500吨由中铝广西有色崇左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开采;云南省开采指标为100吨。
此次公布的控制指标明确涉及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等稀土大集团,其余两家未列出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稀土集团公司所在地福建省和广东省均分配了开采指标。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围绕六大集团进行分配,对于加速整合国内稀土资源、打击稀土非法开采、规范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